注意!未申报这一项他被罚70万,人财两空后果很严重
报税季已经到了,部分华裔新移民在中国仍然拥有房产,是否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的问题引起了很多人关注。很多人由于不清楚法规或者故意隐瞒海外账户,而导致严重后果。
美国政府征收全球税,任何拥有绿卡的居民,或已经入籍的公民,都必须向财政部(Department of Treasury)申报能带来收入的海外资产。
例如:部分华裔新移民在中国拥有能带来收入的房产,这就必须向财政部申报。
除此之外,拥有海外帐户的美国居民或公民也必须向财政部申报,曾有民众因为故意隐瞒多年不申报,最终被财政部查出,罚款70余万元。
什么情况下应该申报缴税,哪些不需要申报、可以省税?建议华裔新移民咨询有经验的会计师,再依实际情况做处理。
17年10月就有这样一个案例,美国绿卡持有人Kim承认自己故意隐瞒未申报其外国银行账户2,800万美金,将面临超过1,40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以及可能的5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Kim(Hyung Kwon Kim)是韩国公民,于1998年获得美国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居住在马萨诸塞州,后来在康涅狄格州。
1998年前后,Kim前往瑞士开设银行账户,以接收来自香港某个人的转账。在接下来的几年中,Kim又在瑞士信贷、瑞士银行,Leu银行和Clariden Leu银行等多家银行开设账户。
2004年,Kim账户资金超过了2,800万美元。
根据美国FBAR规定,每个美国人(美国公民、绿卡持有人、外国居民),无论居住在美国还是在国外,在日历年的任一时间,只要所有外国帐户的总额超过$10,000,都必须申报FBAR披露该账户。
但Kim与瑞士的银行工作人员串通,密谋隐瞒美国政府。银行工作人员协助Kim通过在列支敦士登、巴拿马和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虚假实体;为Kim在美国购房、买珠宝钻石开支票给第三方;为Kim大额提现购买珠宝带回美国提供便利;还在08年美国严查离岸逃税期间,给Kim建议花掉或者把钱转到另一个金融机构等等。
这导致Kim在00年到11年期间(即提交99年至10年报表)提交了虚假的所得税报表,没有报告他拥有和控制的外国金融账户资产和产生的收入。
Kim案将于2018年1月26日正式判决。
Kim现在能确定的罪行之一是在1999年至2010年度故意不向美国财政部申报FBAR。
FBAR是什么?
FBAR(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即外国银行与金融账户报告,是为了防止洗钱,根据美国《银行保密法》(The Bank Secrecy Act)规定,只要纳税居民在1月1日至12月31日任一时间点拥有或支配海外金融帐户,且加总金额超过1万美元等值金额,必须向美国财政部(而非美国IRS)申报FinCEN 114外国银行和财务账号申报表。
谁需要申报FBAR?
包括美国公民、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人)、还包括但不仅限于在美国或被美国法律制约的以其他任何形式创建或组织的实体比如合伙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根据美国法律成立的遗产或信托机构等。
海外账户1万美金如何计算?
海外金融账户包括你有财务利益、签名权、或其他(可动用)权利的海外账户,比如个人或企业的银行帐户或资产管理账户,金额的计算包括存款、衍生性金融商品、债券,有价证券及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等金融资产。
实际上,FBAR几乎包括任何类型的外国账户。当然,申报FBAR并不意味着纳税。
未申报的惩罚?
FBAR需要年度报告,不管是否有收入。
虽然FBAR最初是通过FinCEN制定和实施的,但是IRS有权对未按规定申报的企业和个人实施处罚。
依美国法律规定,拒绝申报海外账户者要负民事或刑事责任,或两种处罚同时进行。
民事处罚:
未申报海外金融账户的民事责任的追溯期为6年。如果是疏忽导致,最高罚款500美元;如果是过失违反,每项过失违反最高处罚是1万美元;如果是经常性疏忽违反,额外罚款不超过5万美元;如果是明知而故意申报错误,最高可处10万美元的。如果是故意未申报FBAR或者未留存账户记录,罚款为每年账户最高余额的50%或10万美元,取两者选较高者。
(惩罚限于资产的100%,所以,两年或以上没申报,你的海外账户资产就被罚没了)
刑事处罚:
对于故意不申报FBAR,或者故意提交虚假的FBAR行为违反31 USC§5322下的刑事处罚,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处以50万美元的刑事处罚。
同时,FBAR未合规申报也往往牵连着税务申报不合规的问题。
对于被判有逃税罪的人最高可被判五年有期徒刑,最高罚款25万美元。对于提交虚假申报,可判处最高达三年的监禁,罚款最高可达25万元。对于未提交报税表的人最高可被判处一年监禁,最高罚款可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