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案,街头招嫖拉客的不能抓了,下一步是卖淫合法化吗?
3月8日(周一)晚上,代表旧金山及周边地区的加州民主党参议员斯科特·维纳(Scott Wiener)起草了一项SB 357法案,旨在废除《反游荡法》(Walking While Trans),使“以卖淫为目的”的游荡不再违法,同时SB 357法案还要求撤销之前因此被捕的人的指控以及封存法庭记录。
《反游荡法》于1995年生效,禁止招揽或从事卖淫行为,还禁止以卖淫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游荡,或指导、监督、招募或帮助以卖淫为目的游荡的人,或收集或收受卖淫行为的全部或部分收益。违反任何这些规定都是轻罪。
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加州将紧随纽约州的脚步,警察不能再逮捕那些可能以卖淫为目的在街上游荡的人。换句话说,今后,如果有人在街头对路人或车辆招手、拦住路人或其车辆,且招揽的目的可能是卖淫,警方也不能凭此就逮捕他们,除非抓住卖淫现场。
纽约州州长安德鲁·库莫(Andrew Cuomo)上个月签署法案废除了该州的《反游荡法》。之后纽约警察停止了这项街头执法,法院也驳回了800名被控犯有该罪行的人的案件。
维纳说,当纽约废除这项法律时,他感到很兴奋,他希望那些不是跨性别社区成员的人也将意识到该法规在基本自由方面有多大的问题。
据他描述,该法律导致数十年来对边缘群体(黑色、棕色人种、跨性别者),尤其是有色跨性别妇女的歧视。维纳说:“这只是一部可怕的法律,而且确实是非美国人的” ,“如果你是一名女性,穿着紧身或暴露的衣服,在一个性工作者密集的地区闲逛,那些警官可能就会认为你是以卖淫为目的在路边拉客,因而逮捕你。”
不过,哪个正经人会衣不遮体的大半夜在“红灯区”闲逛?
他还指责这些逮捕大部分由警察酌情决定,因而导致了大量的错误。
维纳引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法学院的一项研究称,黑人成年人占所有与《反游荡法》有关指控的56.1%,而黑人仅占洛杉矶人口的8.9%。在这项数据里,妇女占67%,但该研究未独立计算跨性别者,一些跨性别女性的数据可能与男性分在一起。
维纳对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说:“这是专门基于刻板印象和外貌的法律之一” ,“我们必须停止让执法人员骚扰我们街道上有色人种的跨性别妇女。我们需要与有色人种跨性别妇女和性工作者站在一起,与所有为自治和安全以及反对种族主义和跨性别歧视而斗争的人站在一起”。
法案的联合发起人,总部位于洛杉矶的TransLatin @ Coalition主席班比·萨尔塞多(Bamby Salcedo)说,这项立法将有助于结束她所在社区所面临的一些多方面的压迫。
萨尔塞多说:“我确实知道许多跨性别的妇女,她们只是在街上散步或与朋友闲逛后就被捕了”, “我们经历了机构暴力和人际暴力”。
加州平等组织也表示支持这项立法,“所有LGBTQ 的人都应该在没有骚扰和暴力恐惧的情况下生存,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自豪地支持SB357,”加州平等立法委员会主任塔米·马丁(TamiA.Martin)在一份声明中说。
在全国范围内,废除《反游荡法》也已成为“黑人命也是命(BLM)”运动的一部分。
维纳在法案备忘录里还指出,将性交易定为犯罪不能使社区更安全。“对性工作者的大部分刑事处罚,包括《反游荡法》在内,都无助于阻止针对性工作者的性犯罪和人口贩运。从事性工作的人应得到尊严和受到尊重。”
Decrim Sex Work CA Coalition互助与筹款团队的联席负责人,同时也是一名性工作者的塞萨尔(Cesar)说:“性工作者的工作是基于基本需求,应该受到保护,而不应受到将整个行业定为刑事犯罪的法律的破坏。”,她说 “有些客户通过威胁报警剥削或伤害性工作者,通过口头合约在不付费的情况下获得服务。为什么违法出售的东西却能合法的获取?”
纽约州在废除《反游荡法》后,当地参议院已经提出一项名为《性交易幸存者正义与平等法》(Sex Trade Survivors Justice & Equality Act)的新法案,旨在将纽约州辖区内的性交易行为合法化。
SB 357法案暂时还不会使性工作合法化,也不会废除禁止卖淫的其他法律。不过,圣地亚哥的一个名“TS Jane”的有色人种跨性别性工作者对CNN表示,她希望维纳的这项法案,是将加州性工作朝着完全无罪化的未来迈出的第一步。在过去的四年中,她一直在代表性工作者的权利组织工作。
加州在1961年正式将卖淫列为非法行为。维纳表示,他希望该法案是朝性工作合法化这个方向迈出的一步,因为将性工作定为犯罪“会把人们推向地下,使人们的安全感降低”。
不过把性工作合法化,有没有考虑过使人们的道德感降低?
除了SB 357法案,维纳早前还提出了一项SB 225法案,该法案将禁止医院和家长对6岁以下的双性婴儿进行指定性别手术。这类双性婴儿出生时会同时具有男性与女性的生殖器官,或难以完整显示性别。法案要求,这种生殖器官畸形的孩子要长到6岁,在接受教育有了性别观念后,告诉父母和医生自己想做男性还是女性,然后才能按孩子的想法进行手术。
维纳形容这是“重要的民权法案”,父母不应该在孩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决定其性别,要让“将受这种不可逆转的手术改变终生的孩子有份参与作决定”。但该法案被加州医学会(California Medical Association)与小儿泌尿科协会(Societies for Pediatric Urology)反对,认为政府不应替医生决定一个人何时应该或不该接受手术治疗。
真是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