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男子欠稅8.41美元,竟被沒收房子拍賣?法官判決是……
密西根州奧克蘭郡83歲的拉斐利(Uri Rafaeli)計算房產稅時出錯,導致欠稅8.41美元,卻因此被沒收房產,之後被拍賣出售。
不過,這項扣押房屋的決定已被州最高法院推翻。
密州最高法院上月裁定,儘管奧克蘭郡有權扣押拉斐利房屋還欠稅、利息、罰款及相關費用,但無權獲取所售房屋的全部收益。法官在裁決中寫道,被告必須將剩餘收益返還給原告。
密州最高法院推翻該案的重點是,被沒收房屋的拉斐利已83歲,他1500平方呎的房屋2014年被沒收後,奧克蘭郡以2萬4500美元價格出售,所有收益全數由郡保有。
奧克蘭郡委員會日前向該郡財務長梅斯納(Andrew Meisner)發出一封憤怒的信。郡委員說他們正在組建特別調查委員會,調查房屋沒收行為,並建議保護奧克蘭郡納稅人。
奧克蘭郡官員要求財務長說清楚講明白,因為可能還有其他因欠稅而被嚴苛沒收房屋的人,而且會要求郡方把沒收房屋出售所得的數百萬美元多餘款項還給前屋主。
拉斐利的個案令人震驚,而這並非唯一例子:在密州,20多年前通過一項侵略性的房產稅法,已有超過10萬名屋主成為受害者,類似法規也在其他十幾州通過。
這項關鍵性的法規是1999年的第123號法案,立法目的是在經濟困境中加快廢棄房屋重建,但批評者說,該法規允許郡級官員充當收債員,並保留無償出售房屋的收益,這些被沒收房屋的屋主債務無論多微小,都被如此嚴苛對待。
代表拉斐利控告奧克蘭郡律師克莉絲汀‧馬丁(Christina Martin)說,政府沒收財產還債時,必須把還債後多餘的錢還給原主人,不論密州通過什麼法規,官員的憲法義務是歸還超過債務的款項。
奧克蘭郡官員及密州其他郡官員現在擔心,此一裁決將引發更多訴訟,許多被沒收財產的前屋主都希望取得被沒收房屋的出售收益。
奧克蘭郡律師辯稱,對拉斐利有利的裁決創先例,之後如果複製同一模式,可能迫使密州破產,如果各郡要賠償屋主,估計將花費約20億美元。
密州最高法院法官伯恩斯坦(Richard Bernstein)不同意律師的看法,他說,目前情況是,一個人欠款八美元就因此失去房子,這公平嗎?
拉斐利的律師馬丁希望,該案裁決不僅是退休者的勝利,而是在密州、乃至於全美樹立先例;她說,政府徵收未繳稅款時不應發橫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