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讓罪犯也有投票選舉權!」拜登簽署擴大投票權行政令!至少影響2200萬人!
美國時間3月7日美國總統拜登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擴大了公民投票的機會。
白宮發言人表示,這是在「保護選舉權和確保所有有資格的公民都能自由參與選舉進程的第一步!」
國會民主黨人最近幾天一直在推動增加投票權的措施,其中包括HR1該法案包含了自1965年《投票權法案》以來擴大投票權的一些最全面的措施。其中包括擴大提前投票和郵寄投票的條款,恢復前重罪犯的投票權,以及放寬符合條件的美國人的選民登記。
至少2200萬人的選舉投票!
由於美國憲法幾乎沒有賦予總統投票權。因此,拜登將簽署的行政命令將實施相對溫和但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改革。其中最重要的是根據1993年的聯邦法律指示聯邦機構在州提出要求時提供選民登記機會。
總統還呼籲國會恢復《投票權法案》的部分內容,這些內容在2013年奧巴馬在任期間被最高法院否決。
今天所簽署的行政令要求所有聯邦機構的負責人在200天內向各自的機構提交建議,促進選民登記和參與,同時根據《全國選民登記法》協助各州進行選民登記。此外,該命令指示總務管理局對聯邦政府的Vote.gov門戶網站對網上投票進行現代化改造。
在各機構提供選民登記機會可以提高目前落後的人口的登記率。例如,根據布倫南正義中心(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的估計,印第安人健康服務中心(Indian Health Service)的選民登記可能會影響190多萬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原住民。
在退伍軍人協會(Veterans Association)進行登記可能會吸引近2000萬選民,而在移民辦公室進行登記每年可能會影響超過76萬選民。
僅僅上述人群就將影響至少2200萬人的選舉投票!
讓罪犯也有投票選舉權
該命令的另一項條款要求司法部向聯邦犯罪服刑人員(包括緩刑人員)提供選民登記信息,並「在切實可行和適當的範圍內」便利通過郵件投票。
這其中,在重罪犯人何時可以投票的問題上,各州的政策有很大的不同,而一旦犯人刑滿釋放,遵循這些規則可能是極其困難的。
拜登的命令還指示司法部長建立程序,幫助曾經被監禁的人獲得他們可以用來投票的身份證明。
稱為保護公民投票權,維護選舉公平性
該命令還指示聯邦政府研究如何改善殘疾人的投票機會,以及每個聯邦機構如何改善選民登記機會。
拜登表示,HR1法案是「保護投票權、維護選舉公正性以及修復和加強我們的民主制度所迫切需要的一項里程碑式立法。」
一位政府官員在3月6日對記者說,拜登的「民主承諾包括更容易和更公平的對所有合格的美國人行使基本權利投票,「添加行政命令將「利用聯邦政府的資源,擴大公民登記投票,和學習的機會,參與選舉過程。」
早年奧巴馬政府對保護選民的大部分希望還是存在於像HR1這樣的立法中。
據紐約大學(New York University)布倫南司法中心(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的統計,截至今年2月,43個州的州議員已經提出了250多項帶有限制性投票條款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