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拉拉案宣判司機認罪,但網上吵得更凶了,擔心成為第二個彭宇案
9月10日上午9時,貨拉拉司機周某春過失致人死亡案在湖南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截止目前,周某春已經簽署認罪認罰書,檢方量刑建議為判1年,可適用緩刑。
案件死者車某某家屬也在庭審前,簽署了諒解書。
此前,進行無罪辯護的法律援助律師於9月9日下午會見了周某春,並就無罪辯護進行了交流。
周某春的妻子表示,其聘請的律師還是未能介入該案代理,「希望法庭能夠依法判決,早日恢復我老公的自由。」
由於周某春家屬委託的律師無法介入本案,法庭指派的兩名法律援助律師將分別為周某春進行罪輕辯護和無罪辯護。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法援律師在辦案時其實是有限制的。
《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法律援助條例》也有明確規定,當被告人自己有委託律師時,援助律師應當退出。
為何本案的律師安排如此不合理,只有等待真相大白的一天見分曉。
據知名律師分析,該案由於禁止自行委託律師辦案而可能對被告人不利。
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雖然周某春已經認罪認罰了,法院也不見得一定會採納檢察院的量刑建議。
檢方量刑不論長短,並不影響法院的最終判決。
經法庭審理髮現被告人無罪、量刑不當之類的情況,法院有不採納檢方量刑建議的權利。
期待法院最終能做出公正的裁決。
人們為什麼對本案如此關注?
長沙女生用貨拉拉搬家,途中卻跳出車窗身亡。
在那輛貨拉拉車上,究竟發生了什麼?
今年2月6日晚,一名23歲的湖南女生車某某從高速行駛中的貨拉拉車內跳窗身亡。
2月23日,涉事司機周某春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
圖很長,還原了時間經過,調查過程和結果。
警方的報告寫得還是挺客觀的,沒有一味地指責一方,而是把雙方的態度都一一挑明了。比如司機態度惡劣,不怎麼說話;女孩動作比較拖拉,又拒絕花錢買額外服務。
至於女孩從車窗跳出去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因為車內沒有攝像頭,女孩身上沒有檢測出司機的痕迹,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警方無法做出任何猜測。
但從報告中可以看出:有一些誘因,很容易引起人們的遐想,而且很有引導性——
車輛頻繁變道,偏航;司機不理會女孩的訴求;車輛行駛路段偏僻,燈光昏暗……
大家分析:女孩對司機的意圖產生了懷疑,司機愛答不理的態度加劇了她的恐慌,情急之下就跳車了。
儘管司機啥也沒做。
誰該為「薛定諤的兇手」負責?
幾種不同的意見陣營,就此產生了。
有人認為司機該負責,因為他的行為太詭異,換了誰都受不住。
「就是司機的問題!深更半夜,載著一個女生,又偏航,怎麼可能不讓女生瞎想?」
「很多男性在罵死者,因為他們不能體會到女孩和陌生男性共處一車,有多恐怖。」
「跟司機共情,就是下一個潛在的殺人犯。」
「等著司機被判死刑。」
「司機沉默不語,大家可以想想那種恐怖氛圍。」
另外一些人能體諒司機,說作為一個拿著微薄薪水的工人,他也想擠出5分鐘,多拉一單是一單。是女孩太嬌慣,不懂人情世故,為別人著想。
「你把司機當成強姦犯,有顧及司機的感受嗎?」
「司機是逐利的,怎麼省錢怎麼走。」
一些人能夠理解雙方的苦,說司機是資本的犧牲品,女孩則是社會環境的犧牲品。
一個夜晚搬家情緒緊張,另一個掙錢擔子也重。
兩個重壓下的可憐人,碰到了一起,又不能互相理解,虎視眈眈,造成了重大悲劇。
貨拉拉司機妻子曾提到過一點非常重要。
周某春選擇的那條路,是他經常走的路。
派出所就在那條路附近。
稍微動腦子想想,有哪個犯罪份子在準備犯罪的時刻會故意靠近派出所?
現在,涉事司機已經簽署認罪認罰書。
但他也許並不是真的認罪「過失致人死亡」了。
周某春被刑拘已經超過半年時間。
在這半年裡,他請的律師不被認可,
他的妻子在外面想盡一切辦法想讓自己聘請的律師為他做無罪辯護,
律師卻連他的面都見不到。
於是,他被迫使用法援律師。
他不僅見不到家人,所有人還都把他當作一個罪犯看待。
但當他突然得知簽字畫押認罪後可能會判緩刑,可以先回家看看家人了。
作為一個承擔家庭全部重擔的貨拉拉司機,他會一直拖著不簽、選擇繼續監禁嗎?
但假如司機周某春最後被判有罪,那麼未來還會有多少司機願意接女乘客的單?
不管不同意見的人怎麼吵,可以肯定的是:司機認罪了肯定會被判刑,女孩是百分百的白死了。沒人想強姦她,沒人想謀殺她。她基本上是自己了結了自己的一生。
再問那個問題:「薛定諤」的兇手,到底是誰呢?
是她強烈的恐慌心裡:如果不跳下去,下場會更慘。
有人說這是「危機意識」,有人說這是「被害妄想症」。他們都來自於女性對男性犯罪的深深恐懼。
如果有人告訴女孩:待在車裡,你有可能活。但跳下去,你一定會死。
女孩還跳不跳?
說明:女孩並不知道跳車的危險,只被「麻藥一抹臉,就沒知覺了」那種新聞、電視中呈現出的黑漆漆的恐怖嚇傻了。
讓她喪失理智的東西,是否和犯罪事件本身一樣可怕?
恐怕是的。
2006年11月20日早晨,發生了一起引起極大爭議的民事訴訟案。
老人徐壽蘭在南京市水西門廣場一公交站台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徐壽蘭指認撞人者是剛下車的小伙彭宇,彭宇則予以堅決否認。
當時,著急轉車的彭宇立即將摔倒在地的徐壽蘭扶起,並與後來趕到的徐壽蘭家人一起將她送往醫院治療,其間還代付了200元醫藥費。
之後,爭議的焦點是雙方是否相撞。
徐壽蘭指認撞人者是彭宇,並告到法院索賠13萬元。
最後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撤訴結案。
實際上,彭宇真的撞了徐壽蘭老人嗎?
百度百科上說,事後彭宇自己承認真的撞了。
然而,當時雙方和解的其中一個條款,是雙方都簽署了禁止在任何媒體上披露關於本案的一切信息的「保密協議」。
並無任何人和節目採訪過彭宇,全部關於彭宇「真的撞了老人」的消息,均來自於一名與他毫不相干的官員的自行分析。
此消息經過發酵,就演變成了彭宇親口承認他真的撞了人。
事情過去了很多年,案件真相已經變得不那麼重要了。
可從2006年直到現在,有多少人因為彭宇案和許許多多類似的案件,看到摔倒在地的老人卻不敢攙扶?
因為彭宇案的判決,有的網友親身遇到了摔倒在地卻面臨無人敢扶的尷尬境地。
我是南京彭宇案判決影響的直接承受者。我是重病患者,至今透析已近5年,去年,在下樓準備去醫院時在樓前摔倒,當時陪護人員只有我母親一人(老人),她一人扶不起來。無奈之下,我母親就到路邊找人幫忙,平行樓那邊過來個30歲左右的男青年,個頭很高。這人開始就很猶豫,我知道他怕被訛詐,就解釋了幾句為何站不起來,也說了只要能扶我半站我就可以站起來。他很為難,最後說:還是算了吧,你們找別人吧。我不抱怨那個男青年,因為我也是資深網民,了解社會公德倒退的原因所在。
彭宇案後,騰訊發起過一次關於對「扶老人」怎麼看的投票。
經過近13萬名網友的投票,有62.54%的網友選擇了「絕對不會,怕惹麻煩」。
33.45%的網友認為,應該先理性判斷後再決定扶不扶。
只有4.01%的網友選擇了肯定應該扶老人,因為「這是起碼的公德」。
換作是你,你會毫不猶豫地扶起正好摔倒在你眼前的老人嗎?
中國是禮儀之邦,人心不可能真的如此冷漠。
如果沒有看到過這些新聞,相信人們一定會毫不猶豫地扶老人。
但現實卻是,萬一真的被訛上如何是好?
一旦出了人命,就一定要拉一個人出來墊背、判刑,這是不合理的。
實在令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