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簽改規大洗牌,川普政府動真格,赴美生子將要徹底涼涼
從禁止H1B到強制留學生離境美國,美國又開始搞事情了。
近日,美國2名參議員提出一項《禁止生育旅遊》法案,目的是打擊赴美生子旅遊及移民欺詐。
不過,法案還未確定,需兩院投票通過才能執行。
這項法案是由田納西州共和党參議員Marsha Blackburn和喬治亞州共和党參議員Kelly Loeffler共同提出。
Marsha Blackburn表示:「在過去的二十年里,生育旅遊已經成為一個相當大的產業。每年都有成千上萬的人在利用這個美國移民法的漏洞,我們國家的公民身份不應該出售給那些花錢來這裡生孩子的人。」
其實早在今年的1月份,來自國務院的官員就表示:「這一改變旨在解決『生育旅遊』所帶來的國家安全和執法風險問題,包括『生育旅遊』業引發的犯罪活動。」
另一位高級行政官員表示,該規定也是政府為加強簽證審查程序所做出的更廣泛努力的一部分。
而這次法案的提出,可以說是1月24日的加強版。
B1/B2簽證將改規大洗牌
今年1月,川普政府在聯邦公告網上公布了關於對B-1/B-2短期商務/旅行簽規定的調整。
調整是為了規範B-1或B-2簽證使用目的,限制外國人持B-1或B-2簽證赴美產子。
一旦懷疑或發現簽證申請人前往美國的目的為生子,美國駐外使領館簽證官有權以此拒絕其簽證申請。
另外對於申請B-1或B-2簽證以用作赴美尋求醫療救助的申請人,必須向簽證官證明自己將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若不能成功證明簽證官將拒絕發放簽證。
粗略來看,並不認為對於B1/B2有什麼太大限制,但是法律人士指出,如果細扣官方字眼就會發現。
這次改變主要是美國官方對於B類簽證在「赴美生子」上的態度。
以前雖然持B1/B2簽證者赴美生子會被拒簽,但是從官方角度來說,如果簽證是誠實,且有足夠資金證明,還是可以獲得美國簽證的。
但是此次改革後,再使用B簽證赴美生子是被嚴令禁止的了!
這也是新規中特彆強調的一點:B-1或B-2簽證的使用目的中不包含以赴美生子以獲得美國公民身份。
B簽證不能來美生孩子了?
出生公民權,又叫「落地公民權」,於1868年被寫入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
其具體表述是:「所有在美國出生或者入籍並接受其司法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和他們所居住州的公民。」
鮮為人知的是,出生公民權從被寫入憲法修正案,到真正成為美國社會的共識,還要歸功於一名早期的華裔移民。
1873年,在美出生的華裔男子黃金德到中國探親之後重返美國,卻被拒絕入境,原因是當時美國出台了《排華法案》。
《排華法案》規定,中國移民無法歸化成為美國公民。
不過,黃金德認為該法案並不能限制在美出生的,華裔移民二代的公民權。
於是,他將美國政府告上了法庭,並將官司一直打到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1898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根據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判決給予黃金德出生公民權,此後,該判決一直被當成權威判例引用。
也正是從這時開始,美國的出生公民權即意味著,任何在美國出生的嬰兒,都將自動獲得美國公民的身份,無論他們父母的國籍為何。
後來,越來越多的移民通過這個方法,成功拿到了美國護照,實現了「美國夢」。
而大量移民的湧入,也迅速彌補了美國發展對勞動力的渴求,促進了美國的繁榮。
B1/B2簽證將改規大洗牌
根據移民研究中心(Center for Immigration Studies)最新的調查發現,每年外國遊客、持工作簽證的外勞,以及外國學生在美國產子約7萬2000人。
其中3萬9000名嬰兒由外籍勞工及外國學生所生,另外3萬3000名嬰兒來自外國遊客。
一直以來,川普政府對於外國遊客赴美「生育旅遊」(birth tourism)的現象持強烈反對態度。
川普總統曾高調錶示:「美國是全世界唯一的國家,一個人來這裡生了孩子,孩子就是美國公民了,擁有各種公民福利。這是荒唐可笑的,這種事情必須終止。」
不過,國家安全委員會前發言人邁克爾-安東(Michael Anton)曾表示,出生公民權是基於對該修正案的誤讀,有關次修正案美國最高法院的裁定也只針對的是合法居民子女。
這項有意實施的新規實施困難不大。
因為美國海關有很大的裁量權,只要美國政府決定統一拒絕給孕婦頒發籤證和入境,就有很大的可能讓孕婦無法進入美國生子。
其實我們都知道,很多赴美生子的中國媽媽們都是持有B簽證入美的,從今天開始,這條路可能真的難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