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應外合!754名華人與美國銀行員工內外勾結,詐騙、洗錢!
上月,法治基金會發布了一份報告,揭露了一夥騙子通過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詐騙中國公民、涉嫌洗錢和賄賂銀行職員等惡性事件。聯邦檢察官洛杉磯辦公室對754個美國銀行賬戶持有人發起民事訴訟,查抄賬戶內資產或將達到幾千萬美元,而這754名華人被告中也有上當受騙的受害者。
據悉,這群犯罪分子謊稱自己是加州的美國銀行僱員以及代理人(在法庭文件中被稱為「賬戶經紀人」),能夠在美國銀行為這些非居民開立合法的美國離岸銀行賬戶。雖然這種開戶行為違反了美國法律,但還是有不少中國人因此受騙。
法治基金會的報告披露了這個針對中國人的犯罪集團與總部位於加州的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的腐敗員工之間的合作。
美國司法部、國務院和國土安全部都已提起訴訟,要求沒收該犯罪集團受害者的資金。
根據該報告,法治基金會正在與其法律團隊協商,以尋求支持遭受詐騙的捐贈者,並進一步確保資金的返還。與此同時,法治基金會提醒捐贈者不要落入這樣的陷阱,並將跟進並就此事提供進一步的反饋。
從聯邦檢察官發起的訴訟中可以看到,2019年開始,很多不在美國境內的中國公民通過淘寶和微信等平台購買了「美國銀行境外開戶」的服務,以從事銀行業務。
被告中大部分人是涉嫌使用非法渠道開了多個銀行賬戶。
也有人只是為他人提供了個人的居住地址,由於貪圖小利成了非法開戶和洗錢的工具。
賬單的郵寄地點遍布在聖蓋博(San Gabriel)、羅蘭崗(Rowland Heights)、亞凱迪亞(Arcadia)、柔似蜜(Rosemead)、阿罕布拉(Alhambra)、蒙特利公園(Monterey Park)、聖馬利諾(San Marinoo))、艾爾蒙地(El Monte)、拉朋地(La Puente)等多個華人聚居城市。
由於目前在中國的外匯採取管制規定,中國居民最多帶等值於5000美元的外幣,或者20000人民幣出境,一年最多可以匯款5萬美元,或30萬人民幣出境。攜帶超過5000美元外幣入境需向海關申報,出境則需到人民銀行開具「外匯攜帶證」。
這樣的嚴格規定導致相當多的中國公民利用監管漏洞將資金轉交第三方,並由第三方開戶存入美國銀行賬戶,從而給不法分子鑽了空子。
這份證詞披露了這個針對中國人的犯罪集團與總部位於加州的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的腐敗員工之間的合作。
除了客戶遭到聯邦民事起訴外,南加5名美國銀行的華人銀行工作人員亦遭到刑事起訴。根據起訴書,5名銀行職員通過兩名中介從中國拉客戶。中介提供申請人的護照和個人信息,並從每位客戶身上收取200-1000美元的費用。
其中主被告名為張琪(Qi Zhang,音譯)。他涉嫌非法牟利至少9萬美元,或將面臨3-5年的刑期。其他5名銀行職員中,有人仍在訴訟程序,有人已經遭到判刑。
根據該通知,法治基金會正在與其法律團隊協商,以尋求支持遭受詐騙的捐贈者,並進一步確保資金的返還。與此同時,法治基金會提醒捐贈者不要落入這樣的陷阱,並將跟進並就此事提供進一步的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