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案宣判司机认罪,但网上吵得更凶了,担心成为第二个彭宇案
9月10日上午9时,货拉拉司机周某春过失致人死亡案在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截止目前,周某春已经签署认罪认罚书,检方量刑建议为判1年,可适用缓刑。
案件死者车某某家属也在庭审前,签署了谅解书。
此前,进行无罪辩护的法律援助律师于9月9日下午会见了周某春,并就无罪辩护进行了交流。
周某春的妻子表示,其聘请的律师还是未能介入该案代理,“希望法庭能够依法判决,早日恢复我老公的自由。”
由于周某春家属委托的律师无法介入本案,法庭指派的两名法律援助律师将分别为周某春进行罪轻辩护和无罪辩护。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法援律师在办案时其实是有限制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援助条例》也有明确规定,当被告人自己有委托律师时,援助律师应当退出。
为何本案的律师安排如此不合理,只有等待真相大白的一天见分晓。
据知名律师分析,该案由于禁止自行委托律师办案而可能对被告人不利。
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周某春已经认罪认罚了,法院也不见得一定会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检方量刑不论长短,并不影响法院的最终判决。
经法庭审理发现被告人无罪、量刑不当之类的情况,法院有不采纳检方量刑建议的权利。
期待法院最终能做出公正的裁决。
人们为什么对本案如此关注?
长沙女生用货拉拉搬家,途中却跳出车窗身亡。
在那辆货拉拉车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今年2月6日晚,一名23岁的湖南女生车某某从高速行驶中的货拉拉车内跳窗身亡。
2月23日,涉事司机周某春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
图很长,还原了时间经过,调查过程和结果。
警方的报告写得还是挺客观的,没有一味地指责一方,而是把双方的态度都一一挑明了。比如司机态度恶劣,不怎么说话;女孩动作比较拖拉,又拒绝花钱买额外服务。
至于女孩从车窗跳出去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因为车内没有摄像头,女孩身上没有检测出司机的痕迹,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警方无法做出任何猜测。
但从报告中可以看出:有一些诱因,很容易引起人们的遐想,而且很有引导性——
车辆频繁变道,偏航;司机不理会女孩的诉求;车辆行驶路段偏僻,灯光昏暗……
大家分析:女孩对司机的意图产生了怀疑,司机爱答不理的态度加剧了她的恐慌,情急之下就跳车了。
尽管司机啥也没做。
谁该为“薛定谔的凶手”负责?
几种不同的意见阵营,就此产生了。
有人认为司机该负责,因为他的行为太诡异,换了谁都受不住。
“就是司机的问题!深更半夜,载着一个女生,又偏航,怎么可能不让女生瞎想?”
“很多男性在骂死者,因为他们不能体会到女孩和陌生男性共处一车,有多恐怖。”
“跟司机共情,就是下一个潜在的杀人犯。”
“等着司机被判死刑。”
“司机沉默不语,大家可以想想那种恐怖氛围。”
另外一些人能体谅司机,说作为一个拿着微薄薪水的工人,他也想挤出5分钟,多拉一单是一单。是女孩太娇惯,不懂人情世故,为别人着想。
“你把司机当成强奸犯,有顾及司机的感受吗?”
“司机是逐利的,怎么省钱怎么走。”
一些人能够理解双方的苦,说司机是资本的牺牲品,女孩则是社会环境的牺牲品。
一个夜晚搬家情绪紧张,另一个挣钱担子也重。
两个重压下的可怜人,碰到了一起,又不能互相理解,虎视眈眈,造成了重大悲剧。
货拉拉司机妻子曾提到过一点非常重要。
周某春选择的那条路,是他经常走的路。
派出所就在那条路附近。
稍微动脑子想想,有哪个犯罪份子在准备犯罪的时刻会故意靠近派出所?
现在,涉事司机已经签署认罪认罚书。
但他也许并不是真的认罪“过失致人死亡”了。
周某春被刑拘已经超过半年时间。
在这半年里,他请的律师不被认可,
他的妻子在外面想尽一切办法想让自己聘请的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
律师却连他的面都见不到。
于是,他被迫使用法援律师。
他不仅见不到家人,所有人还都把他当作一个罪犯看待。
但当他突然得知签字画押认罪后可能会判缓刑,可以先回家看看家人了。
作为一个承担家庭全部重担的货拉拉司机,他会一直拖着不签、选择继续监禁吗?
但假如司机周某春最后被判有罪,那么未来还会有多少司机愿意接女乘客的单?
不管不同意见的人怎么吵,可以肯定的是:司机认罪了肯定会被判刑,女孩是百分百的白死了。没人想强奸她,没人想谋杀她。她基本上是自己了结了自己的一生。
再问那个问题:“薛定谔”的凶手,到底是谁呢?
是她强烈的恐慌心里:如果不跳下去,下场会更惨。
有人说这是“危机意识”,有人说这是“被害妄想症”。他们都来自于女性对男性犯罪的深深恐惧。
如果有人告诉女孩:待在车里,你有可能活。但跳下去,你一定会死。
女孩还跳不跳?
说明:女孩并不知道跳车的危险,只被“麻药一抹脸,就没知觉了”那种新闻、电视中呈现出的黑漆漆的恐怖吓傻了。
让她丧失理智的东西,是否和犯罪事件本身一样可怕?
恐怕是的。
2006年11月20日早晨,发生了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
老人徐寿兰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彭宇则予以坚决否认。
当时,着急转车的彭宇立即将摔倒在地的徐寿兰扶起,并与后来赶到的徐寿兰家人一起将她送往医院治疗,其间还代付了200元医药费。
之后,争议的焦点是双方是否相撞。
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彭宇,并告到法院索赔13万元。
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撤诉结案。
实际上,彭宇真的撞了徐寿兰老人吗?
百度百科上说,事后彭宇自己承认真的撞了。
然而,当时双方和解的其中一个条款,是双方都签署了禁止在任何媒体上披露关于本案的一切信息的“保密协议”。
并无任何人和节目采访过彭宇,全部关于彭宇“真的撞了老人”的消息,均来自于一名与他毫不相干的官员的自行分析。
此消息经过发酵,就演变成了彭宇亲口承认他真的撞了人。
事情过去了很多年,案件真相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可从2006年直到现在,有多少人因为彭宇案和许许多多类似的案件,看到摔倒在地的老人却不敢搀扶?
因为彭宇案的判决,有的网友亲身遇到了摔倒在地却面临无人敢扶的尴尬境地。
我是南京彭宇案判决影响的直接承受者。我是重病患者,至今透析已近5年,去年,在下楼准备去医院时在楼前摔倒,当时陪护人员只有我母亲一人(老人),她一人扶不起来。无奈之下,我母亲就到路边找人帮忙,平行楼那边过来个30岁左右的男青年,个头很高。这人开始就很犹豫,我知道他怕被讹诈,就解释了几句为何站不起来,也说了只要能扶我半站我就可以站起来。他很为难,最后说:还是算了吧,你们找别人吧。我不抱怨那个男青年,因为我也是资深网民,了解社会公德倒退的原因所在。
彭宇案后,腾讯发起过一次关于对“扶老人”怎么看的投票。
经过近13万名网友的投票,有62.54%的网友选择了“绝对不会,怕惹麻烦”。
33.45%的网友认为,应该先理性判断后再决定扶不扶。
只有4.01%的网友选择了肯定应该扶老人,因为“这是起码的公德”。
换作是你,你会毫不犹豫地扶起正好摔倒在你眼前的老人吗?
中国是礼仪之邦,人心不可能真的如此冷漠。
如果没有看到过这些新闻,相信人们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扶老人。
但现实却是,万一真的被讹上如何是好?
一旦出了人命,就一定要拉一个人出来垫背、判刑,这是不合理的。
实在令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