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卡一小學生將BB槍帶到學校,學校已經嚴肅處理
邦科姆縣一所小學的管理人員說,在一名學生將BB槍帶到學校後,已經得到違紀處罰。
W.D. Williams小學校長Christy Jones於 4 月24日星期一與家長分享了一條信息,提醒他們注意這一事件。
Jones說,當管理人員知道一名學生周一將槍帶到了學校後,學校的SRO被告知併合作進行調查。
校長在信息中說:」即使帶BB槍到學校並沒有惡意,但這是一個不合適的物品帶到學校。」
Jones說,「學校紀律已經得到執行」,由於隱私法,不會公布其他細節。」
學校還要求父母與孩子討論哪些玩具適合和不適合帶到學校。
根據邦科姆縣教育委員會的政策,BB槍被列為禁止學生在學校擁有的武器或類似武器的物品。
武器和類似武器物品清單,根據 邦科姆縣教育局政策:
- 裝卸槍支,包括槍支、手槍和步槍;
- 破壞性裝置,包括爆炸物,如炸藥筒、炸彈、手榴彈和地雷、燃燒裝置;
- G.S. 14-288.21(c) 中定義的大規模殺傷性核武器、生物武器或化學武器;
- 刀具,包括小刀、鮑伊刀、彈簧刀、短刀和匕首;
- 彈弓;
- 含鉛手杖;
- 二十一點;
- 金屬指關節;
- BB槍;
- 氣步槍和氣手槍;
- 電擊槍和其他電擊武器,如泰瑟槍;
- 冰錐;
- 剃鬚刀和剃鬚刀片(僅用於個人剃鬚的除外);
- 煙火產品;
- 火藥、彈藥或子彈;
- 任何鋒利的尖銳或鋒利的器具,但未經改動的指甲銼和夾子以及僅用於準備食物、指導和維護的工具除外;
- 狼牙棒、胡椒噴霧和其他個人防禦噴霧劑。
Jones校長給家長的完整信息可以在下面閱讀:
下午好。這是Christy Jones,WD Williams的負責人。我想告訴大家今天在我們校園裡發生的一個情況。
據管理人員報告,一名學生今天帶了一把BB槍去學校。雖然孩子並沒有惡意,但這是不合適的物品帶到學校。根據我們的安全程序,我們將情況告知了我們的SRO,併合作進行調查。學校紀律得到執行。由於隱私法,我們無法發布任何進一步的細節。
感謝您參與孩子的教育以及與 WD Williams 的合作。家長們,請和您的孩子討論哪些玩具適合和不適合帶到學校。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或疑慮,請直接與學校聯繫。